2017云南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招聘编外人员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
二、岗位职数和相关要求
参保管理核定岗位(2名):男性,晋宁区户籍,2016年、2017年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中二级目录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会计学专业。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昆明市晋宁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晋办通〔2017〕3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内:
大学本科及以上:35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二)试用期满后:
大学本科及以上:40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三)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五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11日(正常工作日);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晋宁区昆阳街道兴阳路45号);联系人:肖建华(0871--67809975)
(二)报名时间需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个人简历1份,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有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原件在办理聘用时审验。
五、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面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六、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与岗位需求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面谈人员。
七、面谈
取得面谈资格的人员应带上身份证参加面谈。面谈采取集中组织、逐个单独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需要的契合度。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电话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聘用与管理
经面谈、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含2个月试用期)。
十、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属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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