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轮台县招聘编外人员20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常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
2、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诚实守信,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无违纪违法记录。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5、户籍、族别、性别不限。
6、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条件详见《2017年轮台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1、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人数与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7年轮台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政审、聘用等程序,各程序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2017年轮台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9:30至2017年7月31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①教育系统: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三楼326
联系人:郭霞
联系电话:0996-4682932
②卫计系统:轮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0996-4690160
③其他系统: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梁鸣
联系电话:0996-4682368
3、资格审查:县县教科局工作人员对报考教育系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对报考卫计系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人社局对报考其他系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门40元收取,面试费按40元收取,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无法退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县纪检部门监督下组织进行。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均使用汉语答题。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8月初,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者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3、试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根据该同志在岗位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组织和体检标准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名单。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计委组织工作人员实施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五)政审
对公示无疑义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属编外自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在职在编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考。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此次招聘工作主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具体实施,招聘部门积极配合完成。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lt.gov.cn/)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轮台县人社局 0996-4682368
监督电话:轮台县纪检委综合监察室0996-46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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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公开招聘自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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