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7-9 23:04:17

2015广西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精选习题一

1.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4.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答: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义务教育法对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答:(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答: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9.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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