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最低分数线及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各有关考生:根据《2017年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分数线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8.88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岗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岗位排序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地点
咸阳市体育馆(咸阳市渭阳中路副7号)
四、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017年7月4日至5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7月4日:进行市直、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7月5日:进行礼泉县、永寿县、彬县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若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参加资格复审,待领取相应证件(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后再次接受核验;
5、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件;
6、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7、有户籍(生源)限制的招聘岗位,相关应聘人员须提供生源地(户籍)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须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请有关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并按规定顺延递补。
六、有关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3、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在咸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附:2017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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