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6-27 23:27:11

事业单位面试热点:人大代表抢夺公文现象

事业单位面试热点:人大代表抢夺公文现象
    以下由山东知满天教育提供:
    【相关材料】
    陕西省韩城人大代表薛某,在得知市委政法委向市委报告西贾村换届选举需推迟进行的报告后,于2015年5月8日纠集7人,闯入韩城市民政局副局长办公室将报告抢走,并持该公文到韩城市委发泄不满情绪。目前,薛某已因涉嫌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对于人大代表抢夺公文现象,你怎么看?
    【知满天解析】
    目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让每一个公民对法律有敬畏,有信仰。其中,公职人员和代表委员理应发挥带头作用。然而,作为人大代表的薛某,公然率众到国家机关抢夺公文的行为,显然是违反法律的。这说明,在一些地方,个别人大代表没能较好地履行遵法守法的义务,整体法律素养、法治思维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作为人大代表理应模范地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根据自身职责,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只有人大代表守法模范,才能有效完成人大代表的职责,同时也成为引导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重要力量。
    但是,之所以会发生代表违法行为,其背后的原因可想而知:一方面,有的地方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往往只注重发展经济的能力,对代表候选人的法律素养关注不够,导致一些代表当选后不能模范守法甚至带头违法。另一方面,代表虽经选民选举当选,但不可否认,一些代表特别是新当选代表,对如何胜任工作还缺乏足够认知。这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甚至对人名代表大会制度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类似薛某的“无法无天”行为并非个案。多位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公然违法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因此,这就对我国今后的代表选举、培养工作提出了新命题和新要求。
    一是要把好代表“入口关”。今后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提名者、推荐者和选举组织者都应当高度关注候选人的法律素养、规则意识,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完善公示环节,严审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决不能让没有资格的代表委员,混入人大代表的队伍。
    二是要加强代表培训。在抓好“入口”的基础上,各级人大还应当把代表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代表换届选举完成后,要在对全体代表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代表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从而使代表尽快掌握必要的履职能力,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能够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对代表提出的基本要求。
    最后,薛某的案例也在警示我们,只有基层的守法观念上涨了,依法治国才可能结出累累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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