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6-27 23:12:47

2013农信社公共基础知识: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
    (二)人民检察院
    1.性质: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检察院及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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